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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即通常所说的“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二、岗位津贴: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因素对照工资标准表确定。
三、生活补贴:执行属地统一标准。
四、薪级工资:这个项目较为复杂,以2006年6月30日为时间节点,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2006年6月30日以后参加工作人员
试用期执行见习期(初期)工资标准,转正定级后,按照学历确定初始薪级,然后根据正常运行调整办法确定当前的薪级。
1.见习期(初期)工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在此期间执行见习期(初期)工资标准。现执行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42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每月1460元,大专毕业生每月1660元,本科毕业生每月178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4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400元。
2.转正定级。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初中毕业生执行1级薪级工资标准,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专毕业生执行5级薪级工资标准,本科毕业生执行7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11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14级薪级工资标准。上述人员按上述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如未达到其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标准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从2006年7月1日起,博士后研究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工资按照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在第一站执行16级薪级工资标准,以后每做一站提高两级薪级工资标准,如按此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的,按照所聘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的薪级工资确定。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从2006年7月1日起,博士后研究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工资按照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在第一站执行16级薪级工资标准,以后每做一站提高两级薪级工资标准,如按
1、法律分析:从转正之日开始计算正式工资。该月具体工资数额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4、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5、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转正当月是算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之和,通常是使用期天数除以标准出勤天数乘以试用期的工资,再加上转正后除以标准出勤天数乘以转正后的工资;
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约定工资的81%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与转正期在不在同一样月这个不影响工资的计算试用期的按试用期的算即可,不是整月的计算到日工资;
3、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转正工资是当月。转正当月是算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之和,通常是使用期天数除以标准出勤天数乘以试用期的工资,再加上转正后除以标准出勤天数乘以转正后的工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工资、实习工资和转正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试用期工资应不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习工资大多是指学生实习所获得的报酬。《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实习单位应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合法吗?
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没有工资的合同,缺乏生效要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凭为期限,如果是临时性工作的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得明确。如果没有明确期限应该视为无固定期限。不论签一年、两年或三年,都必须有起止日期。
第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该体现在劳动合同中,比如从事的岗位,具体负责内容。工作地点也很重要,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劳动地点,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比如,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在北京,有一天单位要把员工调到深圳,员工可以不接受,因为合同中已经约定好工作地点,企业单方面变更了员工的工作地点属于用人单位违约。
第五,工作时间还有休息休假。我国目前主要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一是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即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二是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即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原则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三是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即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企业除执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外,其它工作时间制度均需要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没有审批的视为无效。
第六,劳动报酬。这对于每个劳动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比较关心的,劳动报酬应该明确的写在劳动合同中。而且也需要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以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第七,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是我们通常说的五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从事普通工作不显得十分重要,但是有些特殊行业,比如有毒有害、高温高压这些行业,从事像机械类的、海上作业、航空等比较危险的职业,这一点尤为重要。
第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综上,转正当月工资一般是用试用期的薪资和转正薪资一起计算,但每个公司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还是以所在公司的工资计算方法为准。另外,试用期的工资应当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凭为期限,如果是临时性工作的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得明确。如果没有明确期限应该视为无固定期限。不论签一年、两年或三年,都必须有起止日期。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法律分析:转正工资是从转正日开始算吗:每个公司计算方法会不大相同。一般来说,转正当月,薪资会用试用期薪资和转正薪资一起计算比如正式薪资5000,试用期薪资4500,那薪资是5000/当月法定出勤转正出勤天数+4500/当月法定出勤试用期出勤天数。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